法学院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2022-02-02 19:12:19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2020年7月24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校地合作协议签约暨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院长苗连营、副院长王玉辉、吴林生副教授、党委办公室主任韩谦出席了仪式。

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在致辞中指出,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河南省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方面处于龙头地位,平顶山中院将有效借助郑州大学法学院的智力支持,着力加强法官职业培训,提升审判专业素养,提高案件质量和调研水平,为破解司法难题提供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在致辞中谈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阐述了双方合作的重大意义。校地合作是对国家法治战略和法治发展规划的呼应和关切,借助高校与司法部门的资源共享,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对我国的法治实践和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意义重大。法学院将充分利用平顶山两级法院的审判实务资源,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际相结合,提升理论研究和实务教学水平,探索培养人才和开发利用法律资源的新途径。二是简要回顾了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以及近些年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适时为法学院的本科招新工作进行推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和平顶中院院长王辉共同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共建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通过开展法律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讲座授课、干部培训、图书资料共享、学术信息交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量,繁荣法学研究,培养高素质法治建设人才,切实推动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促进和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赢。


责任编辑:毛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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