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邀请陈少红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讲座

2022-01-04 10:58:52

华东政法大学陈少英教授学术报告会成功举办

2019年6月5日晚19:00-21:50,应郑州大学法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陈少英教授在北4-102教室做了一场题为“增值税的改革及立法”的学术报告。本次学术报告由我院金香爱副教授主持,经济法专业张彬老师与谈,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律师及税务工作人员聆听了此次学术报告。

陈少英教授主要围绕增值税的基本理论以及增值税的改革立法两个主题进行了讲解。首先,陈老师介绍了流转税这一税种所具备的财政性、间接性、简便性等基本特征。其次,陈老师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剖析了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的不同,使大家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增值税的不同类型,再次,陈老师以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为切入点,阐述了增值税这一优秀税种所具有的优势和基本特征。然后陈教授指出了我国增值税法律制度的特色,认为我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立法中存在着效力层级低、立法程序不完善等多项弊端,阐述了增值税立法的正当理由,认为我国当前已经具备了增值税立法的主客观条件。最后,陈教授提出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立法需要完善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张彬老师分享了此次讲座的感受,认为自己在这次讲座中受益匪浅。张彬老师提出法律的学习不能简单的学习法条,更重要的是应当学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和立法目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深入理解法律,而不是成为一名只会照搬法条的工匠。

在提问环节,部分同学和实务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关于增值税的问题,在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税务律师的工作方向、当前增值税税率结构以及财税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关系等方面与陈少英教授进行了愉快的交流。

最后,金香爱老师总结致辞,金老师首先表达了对陈教授百忙之中莅临我院讲座的诚挚感谢,其次指出由于增值税存在着专业性、综合性、重要性和神秘性的特点,造成长期以来法律人中对增值税法了解者甚少,在学习方面也存在着畏难情绪,陈教授此次的讲座由浅入深、娓娓道来,并从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等多个方面引领大家加深了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立法的深刻领会,让大家受益匪浅。金香爱老师同时鼓励学生进行多学科互动,打好基础,开拓思路,可以将增值税法中的许多问题作为相关学术研究课题的选项。

本次讲座学术氛围浓厚,可谓是一场学术上的视听盛宴。在时长近三个小时的讲座中,陈教授坚持站立讲课,期间并无休息,其对于财税法的热情和敬业的品格深深地感染了在场的听众。陈少英教授作为财税法领域的前辈,其为我国财税法学科建设和财政税收民主法治建设的辛勤耕耘及孜孜以求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学习。

责任编辑:毛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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