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举行霍建强教授兼职教授聘任仪式

2021-09-14 14:15:24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成功举行霍建强教授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术报告会

9月1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举行了霍建强先生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郑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术报告活动。郑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韩国河,郑州大学国际处副处长麻哲,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苗连营,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主任陈金明,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南岛分部主任程雷生,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主任助理于淼等以在线视频方式出席了此次活动。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玉辉主持聘任仪式。法学院科研与外事办公室主任张翔、研究生办公室主任韩谦、国际暑期学校负责人郎志恒老师以及三百余名研究生通过网络云端参加了此次活动。

韩国河副校长向霍建强教授、陈金明主任对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合作所付出的精心努力表示感谢。他强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大学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也是郑州大学建设的基本路径和内容。郑州大学通过建立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探索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国际交流合作的示范平台,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的层次和水平。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各高校之间准确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利用技术手段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进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时代。法学院举办的暑期国际学校,旨在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霍教授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他的精彩授课定能让师生们受益匪浅。

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主任陈金明代表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对霍建强荣任郑州大学兼职教授表示热烈祝贺。他介绍了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的发展情况,指出郑州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在新西兰设立教育交流机构的双一流大学,这是中国与新西兰教育交流的丰硕成果。他表示郑州大学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将全力为郑州大学的科研与国际化进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

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宣读了聘任决定并向霍建强颁发聘书。他指出,人才培养是学校最根本、最核心的目标与任务,法学院利用暑期国际学校这一平台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塑造学生国际法治的知识与能力,这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统筹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是我院未来的教学重点与努力方向。苗院长对学校、新西兰教育交流中心长期以来对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也期待着陈金明主任、霍建强律师能够到郑大法学院实地指导、到校园里与学生面对面交流。

聘任仪式结束后,霍建强教授作了题为《英美法系判例法应用和发展以及“法官造法”和国会立法的区别及职能》的学术报告。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述英美法系判例的适用情况。霍教授以一个经典判例为主,举一反三,按照《法之力》的四个经典案例顺序来展开。姜啤蜗牛案中对于法律上“邻居”的含义界定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过失原则”的由来、“道琼斯”《巴伦周刊》诽谤案中关于澳大利亚法律的具体适用、“雅虎”案与“英国推特七字千金”案中所体现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国家管辖权确定过程中的创新与发展。这四个案例经典生动、有详有略,霍教授语言通俗有感染力,不仅说透了判例法 “法官造法”的过程和思辨方式,同时也介绍了具有司法管辖权的相关国家的司法体系。第二部分霍教授则主要结合自己参与国会修改法律的工作经历,简要介绍了“法官造法”与国会立法各自的特点与彼此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以同学们相对熟悉的题材为主,以身边的实例来解读判例法。大陆法系“异中求同”,英美法系“求同存异”,但无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还是我们的中华法系,其中都有某些相通的规则。霍教授的细致讲解使我们更加了解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与制定法并存的现状,对不同法系规则、规则所隐含的具体内容以及与成文法之间的关系也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同时霍教授对于立法种类和步骤的详细讲解和实际例证,也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不同司法体系的运作。

霍建强教授讲座后,王玉辉副院长对霍教授、陈会长对于本次活动的支持和法学院国际化教育的关怀,再次表示感谢。指出聘任霍建强教授担任我院兼职教授,对我院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治人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希望、相信双方未来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领域会有更深入、更紧密合作。


责任编辑:毛心月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成功举行霍建强教授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术报告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