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研究阐释新时代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提升工作研究质量,助力工作体系构建,加快构建“三全育人”格局,根据教育部思政司、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年度工作要点及我中心重点目标任务,现发布2023年度中心专项研究课题。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批次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一般课题为1年。申报重点课题未立项者,可参加一般课题评审。
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为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有省级及以上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鼓励跨学校联合申报。
三、资助形式
1.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分二次划拨:通过立项,即划拨资助经费的50%;课题顺利结项后,划拨剩余的50%(均由项目所在单位开具正规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后统一拨款)。立项课题未完成或被终止、撤项,将追回所划拨全部经费。
2.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和结项材料的初审。中心对鉴定和结项材料进行复审、组织成果鉴定。结项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科领域论文1篇;
2.公开出版专著不少于15万字;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1500字以上的学科领域理论文章1篇;
4.撰写并提报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正面批示。
(二)一般项目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上述(一)中任何一个结题条件;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学科领域论文2篇;
3.在省级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1500字以上的学科领域理论文章1篇。
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并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政创新发展中心(重庆城管职院)、重庆高职高专院校思政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认可。
五、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照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登录 (www.www.jynsvc.com),并在首页中点击“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图标,打开登录页面。
申报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账号(提交审核并通过后,联系人手机会收到高校思政网的短信通知,即可使用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登录)。
进入“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指引,在线填报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基本信息,依次上传《申请·评审书(A表)》《申请·评审书(B表)》(样表见附件2)。(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申报阶段暂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六、其他要求
1.各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至项目所在单位,并对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作出限制。
3.申报书为专项研究课题的主要文件,一经批复,即作为立项依据。申请者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礼老师;电子邮箱:cqcszzx@cqc.edu.cn;联系方式:023-65352656;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附件下载:
附件2:教育部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x
教育部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高校思政工作队伍培训研修基地暨高职高专院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