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发展对象培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2021-01-18 18:30:38

化学与环境学院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培训系列讲座之一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20201023日下午,化学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党支部有幸邀请到纪委委员、院团委书记潘小霞老师在广靖D217给化学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上一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题课。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潘小霞老师从以下三点展开讲述:

  1. 内容上、删繁就简,紧扣廉洁主题;
  2. 原则上,坚持高标准与底线相结合;
  3. 形式上,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

潘小霞老师围绕《廉洁自律准则》内容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总则以及政治纪律的意识形态问题和21条禁令;组织纪律的19条禁令、廉洁纪律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15条禁令、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违反社会工序良俗问题等对同学们展开了讲述。

培训结束后,无论是积极分子还是发展对象都表示自己对党有更深的认识,同时对自己的言行举止也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做到严格准守准则内容,绝不触碰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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