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筑疫防线——普法推文系列报道(二)

2020-05-21 14:35:49 陈南希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1月7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就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批示,指出必须高度重视疫情,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1月22日,鉴于疫情迅速蔓延、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我明确要求湖北省对人员外流实施全面严格管控。正月初一,习总书记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并决定成立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第一、全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第二、维护医疗救治秩序。

第三、扎实做好社会面安全稳定工作。

由此看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凝神聚力,共克时艰!

——辟谣

当前,抗击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需要全国人民众志成城。然而,一些信息真真假假,谣言混杂其中,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编造突发传染病疫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图一  辟谣宣传.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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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辟谣宣传.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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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频共振,齐心合力!

——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让口罩一下成为了“抢手货”。在全民战疫的关键时刻,一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口罩的主意,利用网络打着“卖口罩”的幌子,进行诈骗行为。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近期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2月10日20时,全国公安机关已累计击破多达2406起利用此次肺炎疫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虚假售卖口罩案件的数量位于榜首。

【案例】 2020年2月1日,四川省广元市王某利用网民求购口罩的迫切心理,在百度贴吧通过留言发贴的方式宣称自己有口罩现货,诱导受害者与自己联系,并要求通过各种方式支付定金。在收到受害人转账后,王某便将对方拉黑。部分网民发现受骗后立即报案,接到报案后,在四川省公安厅反诈中心的支持下,广元市公安局通过警企合作机制第一时间将线索传至百度,百度刑事法务部随即对线索开展复核及拓线侦查,积极配合警方。最终,王某于2月3日被广元警方抓获,经核实涉及的被害人已经有5名。而在2月12日,河南平顶山警方通过与百度的联动,在商丘市民权县抓获了白某和周某两名利用口罩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张某某在向此二人转账34000元后被拉黑。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图三  普法宣传.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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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普法宣传.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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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待花开,未来可期!

——信念

他们,肩负抗疫大责,心系千万病患,无畏逆行,倾尽心血,只为抓住那抹生命的光亮。

他们,脚下是熟悉的土地,抬头却是不一样的天空,日夜与机器相伴,用汗水筑起雷神火神,只为争取更多的治愈生机。

他们,不惧病毒无界,笔直坚挺,有序指挥,用顽强的血肉之躯筑起疫情塔防,只为控制那无情的细菌战争。

因此,我们要用法律来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三条,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受到尊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文字 陈南希)

【图片及部分资料来源:微博、中国普法网】


图五  战疫英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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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后,1月7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就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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