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标准(试行)

2021-01-18 21:22:17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二、基本原则

突出政治性标准和先进性标准;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保证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

三、适用规定

(一)适用对象:全日制专科生;

(二)适用环节:党员发展对象确定环节。

四、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入党申请递交满一年以上,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是入党申请递交满一年后,特别优秀的视情况可适当缩短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最短不低于半年。

2.参加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

3.未受过学校任何违纪处分。

4.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良好。

5.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须在一年有效期内且在学院团委存有相关材料)。

6.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篇。

7.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路线、方针和政策,理解各个时期政治核心词汇的内涵;铭记入党誓词。

8.积极参与班级和组织活动,踊跃参选各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

9.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有较高的威信。

10.善于向同学宣传组织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团结和带动广大同学响应上级号召。

11.努力帮助在学习、生活中有困难的同学,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考核具体内容

基本内容由“学业成绩”、“素养修为”、“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学习成果”共5个一级指标、13项评价评分标准组成,详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试行)》(以下简称《参考体系》,附件1)。

六、基本方法

(一)课程成绩单:入党积极分子参考课程成绩单依次对《参考体系》的“学业成绩”进行填写,并提供课程成绩单。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入党积极分子参考第二课堂成绩单依次《参考体系》的“素养修为”进行填写,并提供第二课堂成绩单。

(三)培养联系人的评价: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四)自我评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人自诊,使用智慧南职APP开展自我诊断,针对学期各项指标对比分析。

(五)学习成果:入党积极分子统计个人参加本专业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七、结果运用

(一)《参考体系》评价评分结果作为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二)党支部根据评分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发展对象,召开支委会议讨论人选。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结合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和讨论,最终确定拟发展对象。

八、补充说明

(一)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年满18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校结业;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要积极做好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对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或事项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经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认定后,可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党校结业考试不合格或“思想汇报”未达标,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五)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在校期间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六)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九、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实施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附件: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试行)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绩效分

达成度

1

1.学业成绩

成绩达标率

通过课程占总课程数量的比率(大于90%)

2

成绩优良率

成绩优良的课程比率(大于70%)

3

挂科预警

成绩挂科课程比率(不高于15%)

4

2.素养修为

思想素养

道德法律

参加入学新生教育、廉洁教育讲座、各类安全法制教育讲座等活动;参加思政专题论坛、青年大学习等党团活动、理论研究类社团活动、获得各级各类思想素养表彰等活动,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5

政治素养

6

实践素养

社会实践能力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培训、完成自我劳动、实现自我管理、获得各级各类实践项目表彰等社会实践类活动项目;加入学校社团、参加社团活动和社团精品项目、获得各级各类社团活动评比表彰、主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宿舍长、参加各级各类学生骨干培训班等培养个人工作能力活动项目,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7

社团工作能力

8

志愿公益

服务能力

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项目表彰等提高个人服务能力活动项目;参加公益宣讲课、公益策划宣传活动、公益服务精品项目、参加无偿献血、获得各级各类公益活动评比表彰等,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9

公益推广能力

10

身心健康

身体素质

参加体质健康监测、学校课外俱乐部活动、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活动、“三走”活动、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宣传、啦啦队、获得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表彰、入选校队等;参加心理普查,参加各类心理健康培训与活动等心理素质教育活动等,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11

心理素质

12

文化素养

文学艺术

每学期在校图书馆借读5本以上的经典著作、参加或观看迎新晚会等文艺晚会、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类比赛、加入两团一队直属社团等;参加学校科技文化节、参加科技文化教育讲座、各级科技文化类竞赛等提高个人科学技术能力活动项目;参加青年讲堂、参与留学生文化艺术节、参加境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研修交流项目等开阔国际视野,了解国际动态的活动项目;参加信息素养教育等图书馆相关讲座、获得语言与计算机类考级证书;参加职业生涯规划测评、校园或各级招聘会、就业指导类活动、参加各级各类职业规划比赛等;参加专业兴趣小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等提高个人职业专项能力活动项目加入创客空间、参加创新创业素质项目等;参加专业技能的考试认证,考取职业资格证、加入特长生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拓展个人职业能力,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13

科学技术

14

国际视野

 15

职业素养

专业基础能力

16 

职业生涯规划

17

职业专项能力

18

职业综合能力

19

职业拓展能力

20

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能力

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的技术专利等,获得1学分。(折算300积分)

21

3.培养联系人评价

培养联系人的评价

培养联系人评价等级达到合格

22

4.自我诊断

个人自诊

使用智慧南职APP开展自我诊断,针对学期各项指标对比分析

23

5.学习成果

获奖

个人参加本专业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奖励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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