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撰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术论文(一)

2021-11-15 09:32:53 孙乐强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与教学科研的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从学理层面讲清机理规律,用学术语言讲好党史故事,明理增信,是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步。作为学习成果,支部书记孙乐强完成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学术论文《农民土地问题与中国道路选择的历史逻辑——透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一个重要维度》,公开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本文指出,回顾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国情和时代特征,将农民土地问题与中国道路的历史选择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完善,逐步探索并成功走出了一条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苏俄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不理解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逻辑,就不会理解中国革命道路的历史选择;不理解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会理解新中国工业化发展道路;不理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不会理解新时期中国改革道路及其选择的历史必然性;同样,不理解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意义,就不会理解中国城镇化的发展逻辑,更不会理解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中国道路。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道路是从中国自己的土壤中长出来的,是唯物史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跳出了西欧和俄国的“城市中心论”的革命经验,开创了一条不同于苏东社会主义模式和西方资本主义自我调整的改革道路,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全新的现代化方案,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完成了马克思当年想写但未能完成的“土地论”的中国版本,对马克思主义农民土地问题做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和开拓现代化发展道路提供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

这篇文章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土地问题的认识。文章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迟早会被资本主义生产排挤掉,因此,在理论化的资本主义模型中,农民土地问题并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过,当马克思恩格斯把目光聚焦到19世纪的德国、法国时,他们发现,农民土地问题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英德法虽同属西欧,但在解决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上却走了不同的道路:英国通过圈地运动解决了资本主义农业发展面临的土地问题,而德国则通过国家与地主阶级的联合,实现了从农奴主-地主经济到容克-资产阶级农业的转变,不过小农仍然大范围存在;与它们不同,法国则走向了非资本主义式的小块土地所有制,产生了一大批自给自足的小块土地所有者。就法国和德国而言,无产阶级革命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在于能否赢得农民的支持,并建立稳固的工农联盟;如果得不到农民的支持,无产阶级的独奏将不可避免地沦为一种孤鸿哀鸣,这也是1848年巴黎无产阶级六月起义和后来巴黎公社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何争取农民的支持就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三个重要主张:(1)土地国有化纲领,英德法已经用不同的方式解决了封建土地所有制,面对资本主义发展,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土地国有化纲领和公有制原则来解决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问题;(2)自愿合作论,对于小农和小块土地所有制,无产阶级政党不能用暴力方式剥夺小农的土地,只能通过经济必然性和引导的方式,来争取农民的自愿合作;(3)城市中心论。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农民和土地问题的重要性,但他们认为西欧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作为经济、政治和阶级斗争的集中地,城市相对于农村无疑具有某种得天独厚的优势,工人政党必须要以城市为中心,在发达国家同时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然后把革命推向农村,最终实现农民的解放。

第二部分重点阐述农民土地问题在中国革命道路形成中的作用,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和工业化建设道路。文章指出,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面临的语境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西欧存在重大差异,西欧国家当时已经完成了民主革命,占主导地位的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中国共产党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表现在土地问题上,就是要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发展阶段上的巨大差异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马克思恩格斯基于西欧历史条件提出来的“城市中心论”和俄国革命道路并不符合中国国情,在中国也是行不通的:中国革命既不可能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本,也不可能简单照搬俄国经验,相反,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中国自己的革命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将农民土地问题与中国革命出路问题紧密结合了起来,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完全跳出了西欧和俄国“城市中心论”的革命逻辑,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篇章,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同样,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道路也是如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都走了一条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原罪道路,从而为工业化奠定了最初的原始积累。这是一部用殖民地人民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劳动人民的血泪书写的野蛮史。在发展方式上,它们基本上是从轻工业开始,经过漫长的演进,逐步过渡到重工业,实现了工业化。面对中国国情,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开创了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的经济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

第三部分集中阐述农民土地问题在中国改革道路形成中的重要作用。文章指出,从国际形势来看,英美国家较早完成了现代化转型,由于意识形态和话语霸权,它们似乎垄断了关于现代化道路的阐释权。此外,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时并行的是英美资本主义世界的新自由主义转向。在后者的影响下,市场化、私有化改革似乎被认为是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道路”,拉美国家甚至社会主义的苏联也都禁不住采取了这种“休克”疗法,发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浪潮。然而,结果却事与愿违,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巨大灾难。而中国通过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开创了一条与英国以私有制-资本为中心的掠夺式积累完全不同的以公有制-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型积累道路,推进了中国的乡村工业革命;证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同样可以开启现代化建设之路,使我们避免了“非公即私”的形而上学思维,从而开启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走出了一条既与苏联戈尔巴乔夫时期经济改革完全不同、也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我调整完全不同的改革道路。就此而言,基于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范式,不仅无法理解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发展道路,更无法理解中国改革开放成功实践的内在基因。在此基础上,集中阐述了土地在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并从大历史观的高度揭示了以土地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的弊端,阐明了从以土地为核心的城镇化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逻辑转变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最后,落脚到乡村振兴,以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阐明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文章指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过程中,我们既不能不顾国情、盲信欧美经验,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急功冒进,必须要立足我国国情,从我国自然禀赋、历史传统和制度体制出发,遵循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走中国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农村的长治久安,才能为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基础;必须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其中家庭经营是根基,多样化的经营体系是树干,家庭经营加多样化的社会化经营体系,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的基本路线;以统一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允许他们以资金、劳动力、土地经营权等方式入股,逐步探索和发展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把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而不能有丝毫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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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目录




责任编辑: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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