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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第十七次档案工作大会召开

2021-12-24 14:32:34

2021年12月23日,南京大学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第十七次档案工作大会在仙林校区举行。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赵深,江苏省档案馆业务指导处处长谢微,校党委副书记、档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薛海林,校直属单位党委、档案馆等单位负责人,档案史料捐赠者代表,江苏部分高校档案馆领导,南京大学老档案员代表和档案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处、院系的兼职档案员和分管领导共15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南京大学校长助理、档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俊主持。

薛海林代表南京大学向江苏省档案馆长期以来对我校档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表示感谢,向支持学校档案工作的广大校友表示敬意,对兄弟院校档案馆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对长期默默奉献在档案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问候。他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学校历史政治面貌、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南京大学始终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一贯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尤其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方面做了充分谋划,形成了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档案事业任重而道远,希望南京大学的档案工作继续得到全校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希望档案人继续忠于职守,让档案发挥更大的作用。

赵深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南京大学“十三五”期间的档案工作成绩,认为学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由南大牵头的高校档案研究会也成果丰硕。他指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更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查找过往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要做到做好始终坚持提高认识,始终坚持精准发力,始终坚持把红色档案作为开发利用的着力点,始终坚持法治意识,从而深入推进高校档案事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治理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他希望南京大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薛海林宣读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表彰决定,颁奖仪式同期举行。大气科学学院等15个单位荣获“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丁婷婷等19位同志荣获“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吴瑶等3位同志荣获“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年鉴类)”称号。

大气科学学院郭维栋副院长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发言。他分享了学院档案工作逐步专业化、规范化的成功经验,明确了归档的范围及内容;设立专职档案员岗位,并将档案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计划和个人考核范围;积极调研,建设完善学院档案室及其设备。

审计处黄卓老师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发言,分享了在十多年兼职档案员生涯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

会上,捐赠者代表李永徽夫妇、吴胜民夫妇现场捐赠了珍贵档案。李永徽先生(南京大学校友、李小缘先生之子、李国鼎先生之侄)捐赠了李国鼎先生的衣物和照片。吴胜民先生捐赠了《国立中央大学复校毕业纪念刊》等民国档案。

校档案馆馆长吴玫作题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奋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首先汇报了“十三五”时期南京大学档案事业取得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总结了我校档案事业五年来的变化与成就。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吴玫厘清档案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提出以下发展目标:希望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史研究、档案编研再出新成果;创建多校区档案事业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档案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

吴俊作会议总结,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深刻领会会议部署的“十四五”期间我校档案工作重点,制定好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划和要求;希望全校档案工作者向今天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档案工作抓紧抓实,为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

会议开始前,现场播放了“兰台岁月——南京大学档案馆成立35年”宣传片,同时公布了《南京大学档案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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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3日,南京大学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第十七次档案工作大会在仙林校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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