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吉林大学)(以下简称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培育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保障核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将工作上报给教育部、承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特制定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简报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简报编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赵 山
副组长:朱丽雅
成员:金 佳 何思彤 白仲琪 刘 凯
简报报送工作由各科科长负责收集信息上报中心编报老师,编报老师按时保质做好编报工作,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工作,由组长最终审核后上报。
二、报送时间
1.简报分为工作简报和成果简报,工作简报每月报送一次,成果简报每学期报送一次。
2.工作简报:各科室负责于每年6月1日、11月1日前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成果、存在问题等简介分析、整理并报送给编报老师。
成果简报:各科室汇总后于每年的6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给编报老师。
3.工作简报于每月15日前由专人负责报送至教育部;成果简报于6月15日、11月15日前由专人负责报送至教育部。
三、报送内容
(一)工作简报报告内容包括:
1.重大工作活动报告,如教育部或承建单位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等;
2.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执行情况报告;
4.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二)成果简报报告内容包括:
1.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
2.工作和学术交流研讨会成果摘要;
3.重大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摘要;
4.典型工作案例摘要。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将信息报送给中心编报老师。
2.简报要求图文并茂,文字简明、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具体可参考报送模板。
3.每期工作及成果简报必须经组长签字确定后准时报送至教育部、承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
五、其它事项
本制度经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