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1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 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全面推进 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委托部分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培育建设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发展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 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 工作体系建设,整合工作资源,发挥协同优势,注重内涵发展,一体化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 工作创新性研究型工作平台,大力推动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统一战线等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为全面提升 工作质量、推动 工作体系贯穿整个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
二、主要任务
1.开展 工作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创新意识,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根本标准、师德师风建设第一标准,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统战工作、教师思政工作、平安校园建设、意识形态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实践、战略研究,推出具有实践指导性和理论前瞻性的成果,在区域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承担 工作咨询服务。面向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以及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为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有建设性和影响力的咨询报告,成为 工作领域知名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3.搭建 工作协作平台。从体制机制完善、项目带动引领、队伍配齐建强、组织条件保障等方面系统设计,推动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的全面统筹和协同协作,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和思想政治工作专家,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政策层面、工作层面和教学层面转化,成为国内 工作与研究的专门力量培养基地。
4.促进 工作互动交流。通过举办工作论坛、研讨会,召开学术会议,编发工作简报,建立图书资料库、数据库和专业化信息网络等措施,推动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和工作实践交流,成为 工作领域的学术、工作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三、申报遴选
1.意向申报。创新发展中心采取委托培育建设的方式。请各地各高校结合自身基础和特色优势,凝练工作研究方向,进行意向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2个工作研究方向。申报需填写《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申报书》(附件1)。有关要求详见《 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2.申报名额。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作为承建单位可直接申报,同时可组织推荐1所本地区地方高校(不包括部省合建高校)进行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其他部委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申报。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名单见附件3。
3.遴选原则。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后确定初选名单,并组织现场答辩。在严格考察申报单位前期工作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区域及不同类型单位平衡。
4.进度安排。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以刻录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经专家评议、答辩论证后,公示、确定委托建设名单。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政司综合维稳处,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