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参与制定并率先学习试点实施系(教研室)务会实施细则

2021-01-18 19:12:24

近日,北京林业大学印发了《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实施系(教研室)务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系(教研室)层面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提高学院基层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指导意见。《意见》对基层学院系(教研室)务会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明确总体要求,界定了议事范围,建立了议事规则,强化了监督检查,构建了保障机制。《意见》指出,建立和完善系(教研室)务会制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充分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系(教研室)务会集体讨论和研究决定所在学科、系、教研室的重要事项,确保议事与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规范。还要求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系(教研室)务会制度,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院(系)级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对系(教研室)务会会议议题、会议流程、会议纪律、会议有效性等议事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对会前、会中和会后相关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系(教研室)务会制度运转有效、执行到位,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

 

 

结合相关要求,北京林业大学湿地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开展了专题研讨,在前期支部主要成员参与北京林业大学党建重难点课题《完善系(教研室)的系(室)务会制度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凝练,群策群力,参与制定了《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系(教研室)务会制度(试行)》(保党发〔2019〕9号)。

自《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系(教研室)务会制度(试行)》发布和实施之日起,北京林业大学湿地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率先组织开展了支部和教研室的专题学习,确保相关实施细则和决策机制能尽快传达到全体教研室教师的心坎里,并尽快率先带头落实到教研室和党支部的日常实际工作当中去,以湿地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作为试点,先行先试,给其他党支部和教研室提供实践经验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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