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常见问答
问:培训什么时间开始,具体日程安排哪里可以看到?
答: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具体日程安排已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http://xjy.enetedu.com)、 、中国大学生在线、 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
问:培训会场在哪,如何参加?
答:培训在北京设主会场,各省和部直属高校设分会场,请关注所在地会场设置情况。培训报名由各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高校教师可留意学校通知,通过学校报名,名单由各地教育部门统一汇总至教育部教材局。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培训?
答: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以下两类人员:
1.任课教师。包括高校教育学各学科专业全体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2.干部教师代表。包括各省级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
问:怎么拿到培训证书?
答:经过省厅报名推荐、全程参加培训的任课教师,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未经省厅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
问:高职院校教师可以参加吗?
答:可以参加,要求与本科院校完全相同。
问:边远地区省属高校,若无条件设分会场,但也难以参加省级分会场培训怎么办?
答: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高校教师,在培训结束后,登录全国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后,即可观看回放视频进行学习,但不再颁发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