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杏儿
延安时期,边区传颂着这样一位青年妇女,她被称为“边区妇女劳动英雄的第一人”。那一年,她只有16岁,她的名字叫马杏儿,她不是男儿却胜于男儿,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
马杏儿
马杏儿家是米脂县杨家沟普通的一户佃户,租地耕种,辛苦劳动一年,都给地主交了租。忍饥挨饿,受尽苦难。到了是1940-1941年,陕北地区发生了空前的旱灾,粮食大大减产,饥民载道,民不聊生。马杏儿家更是生活艰难。此时,陕甘宁政府鼓励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前往地广人稀地区开垦荒地,马杏儿一家就是这次逃荒南移大军中的一份子。1942年初,年仅15岁的马杏儿随父从米脂县杨家沟逃荒到延安三十里铺,与父承包了三十里铺边区政府农场50垧荒地,又开荒8垧,共计174亩,开始了他们父女艰苦卓绝的开荒征程。
报晓的雄鸡还没打鸣,马杏儿就随父亲上了山,一刻不停地挖地。起初几天,杏儿感觉筋疲力尽、全身酸痛,整个手掌被镢头打满了血泡,疼痛难忍,眼泪在眼圈里打转,但是看到才40多岁的父亲已经被这残酷的生活折磨的面黄肌瘦、腰弯驼背,她咬咬牙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之后,杏儿每天依然随父起早贪黑,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杏儿的皮肤在风吹日晒中变得更加黝黑发亮;手上的血泡结成了厚厚的老茧,但杏儿欣喜的发现自己的手脚灵活了许多,杏儿为自己这一变化感到由衷的兴奋,便更是拼了命的劳动。父女俩由每天开荒1.8亩一直涨到每天开荒2.5亩,完成了开荒任务。由于杏儿家世代都是贫民,懂得精耕细作,即使这一年遇灾害,仍然打41石粮食。从此由赤贫民翻身成为自耕民。这一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了整个陕北地区。
陕甘宁边区政府获知这一消息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亲自前往三十里铺核实,经确定情况属实。1943年2月2日,林伯渠特嘉奖马杏儿为“边区妇女劳动英雄”并将亲笔题写的“妇女光荣”的奖状颁发给她。3月8日,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集会上,边区妇联认为:“在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心之中心任务的时候,马杏儿的出现,是妇女界一件非常重大的荣誉,号召边区所有妇女向劳动英雄马杏儿学习。马杏儿也成了边区妇女劳动英雄的第一人。”之后,《解放日报》多次发文宣传马杏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事迹,边区立刻掀起了学习马杏儿的高潮。
马杏儿由衷的感到高兴但并没有就此骄傲,而是将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作为继续努力劳作的不竭动力。1943年春,杏儿更是起早贪黑,当人们还在黎明的梦乡中,她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开荒劳作。这一年,杏儿父女再创佳绩,开荒210亩,粮食连年丰收,很快杏儿家超越了“耕二余一”实现了“耕一余二”的目标。过年时,油馍馍、猪肉粉条、豆芽豆腐样样备齐,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马杏儿作为移民生产妇女中的一面旗帜,不仅给陕甘宁边区的难民和移民树立了榜样,更重要的是她的事迹所体现的妇女脱离传统家庭束缚而进行生产的精神影响了一代代人。让人们看到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杨家巾帼英雄保家卫国,谁说女子不如儿郎。1938年3月,毛泽东在《妇女们团结起来》中说:“在一切斗争中,要说男子的力量是很大,那么,女子的力量也是很大的。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我们打日本人,没有女子参加,就打不成;生产运动,没有女子参加,也不行。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
推荐阅读书目
[1]《毛泽东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 理论课教学案例集——延安精神: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3]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红色延安的故事》,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
《解放日报》1943年1月31日
《解放日报》1943年3月9日
《解放日报》1943年10月5日